王章明:近年来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安排王章明:近年来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安排近年来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安排王章明(2016年12月2日)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近年来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作简要通报。一、近年来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近年来,我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各级林业部门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总体部署,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始终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基本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显著成效。(一)林地保护不断加强,有力保障了林业发展空间。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全面完成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了全省林地变更调查,积极做好“林地一张图”与“国土一张图”的衔接工作,基本建立了以规划管地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制定了《浙江省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民生项目使用林地的服务保障,规范限制工矿开发和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积极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资源。2011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林地项目13851项,使用林地面积30658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16.48亿元,有力保障舟山石化、苍南核电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不断加强林地审批管理服务。开发应用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批系统,有效规范审批环节管理,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运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将长期占用2公顷以下林地、临时占用林地和林业生产设施以及农民建房项目占用林地委托市县(市、区)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审批效率不断提高。逐步规范林地保护监管政策。会同省国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规范采矿使用林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对办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涉林垦造耕地禁止选址的“十个范围”具体标准、采矿使用林地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从近两年国家林业局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生严重毁林开垦案件,“山上造地”得到有效遏制,林地保护管理进一步规范有序。(二)采伐改革稳步推进,充分激活了林业发展活力。修订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颁布了《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根据基层林业实际对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作出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