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系列知识之一:公文中标点符号用法公文系列知识之一:公文中标点符号用法作者:总裁办公室发布时间:2010-11-11发布人:总裁办公室/徐洁附件:相关文件:按:为满足广大员工对于普及公文知识和规范公司公文行文规则的需求,进一步促进公司公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公文质量和运转效率,总裁办公室于近期起将定期编发《公文知识》系列文摘,对工作中常见的公文行文要点和易错事项予以整理总结,供参考。公文系列知识之一《公文中标点符号用法》一、标题中标点符号的用法公文的标题,即一级标题的末尾,一般不加标点符号公文内部的标题,即二、三级标题的末尾,如果是居中标题,一般也不加标点符号;如果是缩两格标题,并且标有序号(如1.2.3,第一,第二,第三,),可以加句号。公文内部的段首题,即用公文自然段落的第一个句子所作的标题,其末尾可以加句号;如果不加句号,可以在段首题与其后的公文内容之间空一格。公文标题的内部,除用书名号和引号外,尽量不用标点符号。例如: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一件公文的标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民主法制维护安定团结保障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的决定》,在“加强民主法制”和“维护安定团结”之后,没有用顿号。公文标题中含有两个以上标题时,一般只用两个书名号。从外到内,第一个用双书名号,第二个用单书名号,第三个以后可不再用书名号。例如: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请示〉的通知》的意见。这个公文标题内含有3个标题,即: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请示》的通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请示》、《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只用两个书名号。在公文正文中出现的公文名称,如果使用全称,应加书名号。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如果使用简称可不加书名号。例如:宪法。如果是草案,使用全称时,应将“草案”二字用括号括起,置于公文名称之后、书名号之内,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草案)》;使用简称时,不加书名号和括号,例如:公司法草案。有时由于公文正文中出现的公文名称较长,而将制定机关在公文名称中略去(公文制定机关可以从公文中得知),这时公文名称也应加书名号。例如:《关于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