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3起违反工作纪律泄露疫情防控信息的通报免责声明:图文来源网络征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关于对3起违反工作纪律泄露疫情防控信息的通报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区上下统一思想、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各方面工作秩序、纪律作风总体良好,但在互联网网络信息传播上,却有少数党员干部放松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警惕性、敏锐性不高,在社交网络上公私不分,界限不清,随意向社会转发、编辑、泄漏工作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被动。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迅速扭转局面,现将3起违反工作纪律泄露疫情防控信息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帅旭擅自编辑敏感信息通过网络传播的问题2020年1月25日,帅旭在社交网络软件上见到一份《公安传来第一批近期武汉等疫区来仁名单》的电子表格文件,便用“贵州省遵义”关键词筛选出遵义三城区名单197人,形成新的电子表格文件,将原文件名《公安传来第一批近期武汉等疫区来仁名单》改为《公安传来第一批近期武汉等疫区来遵名单》,上传至微信群“XX之家”(群成员19人)和“相逢XX”(群成员11人)。该名单后被群内人员转发扩散,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帅旭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二、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吴佩桓转发疫情信息通过网络传播的问题2020年1月21日,吴佩桓在其微信群“XX一家人”中看见申某某(系遵义市直某机关工作人员)发布的一张图片,吴佩桓在未向申某某核实该图片内容的情况下,随即在微信群“财神XX”(群成员13人)中转发了该图片。该图片后被群内人员转发扩散,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吴佩桓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三、区公安分局民警李静泄漏工作信息被他人转发到网络传播的问题2020年2月1日,区公安分局负责草拟了一份汇川区关于禁止车辆通行的公告,起草工作人员完成初稿后,将初稿点对点传给分局警令部负责人李静审核,李静违反公文起草程序,将初稿内容通过微信发至“汇川区公安情报中心工作群”(群成员33人),区综治平台接线工作人员周旺系该群成员之一。随即,周旺将该电子文档转发到个人生活微信群“XX谷游击队”、“XX问候群”、“X家亲”等,该内容被群内人员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后,在社会上迅速传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2月2日,周旺受到依法行政拘留3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