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自查报告范文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自查报告范文一、基本情况市共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其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所(学校、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所(学校),初级中学所(中学),完全小学所(小学、小学、学校)。现有学生人,在全市的占比为%。在职教师人。二、自查情况(一)落实政策支持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意见》(政发〔20〕号),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健全市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的教师的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十三五”教育专项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原则落实民办学校法律地位。(二)规范招生制度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市教育局加强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助学工作实施方案》,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一体纳入全市招生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和消除“大班额”工作要求。同时,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列入经费支出,按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及时足额向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保障了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面享受与本区户籍学生同等政策。目前,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共有在校生人,随迁子女人数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的%。全市已完全消除人以上超大班额。(三)严格教材审定市教育局严格按照《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成立全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领导小组和选用委员会,组建专家评审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充分参考学情、吸纳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意见和建议,在省厅规定目录之内选用教材,确保选用工作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选用要求,与公办学校采用相同教材与教辅资料。(四)提高教学质量将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纳入全市质量检测评价体系,在常规管理、质量检测、业务培训方面与公办学校共同评比。落实“国培”“省培”计划,分配一定比例指标安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走出去”,学习最新教育教学理念技术。学校、中学质量在全市名列同类学校前茅。(五)强化师德建设贯彻落实省师德建设要求,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引导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