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自评报告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自评报告一、创建自查情况全县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知晓率达80%以上、支持率达90%以上,顺利通过了省食安办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1.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作为县、镇两级党政“一把手”工程,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调整完善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累计召开15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动员会、调度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先后7次到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创建工作。县政府每年都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规划。2.落实党政同责。印发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尉办发〔2022〕27号),建立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每年与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3.考核评议。县委、县政府每年都将食品安全纳入对各镇(街、园、区)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考核权重不低于3%,制定专项考核细则,定期统计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县政府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4.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县政府统一组织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园、区)、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认真落实、积极履职尽责,监管措施有力有效。(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5.基层监管队伍配备到位。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全县20个市场监管所现有人员编制名,平均每所名,实际到岗率100%。6.基层协管员队伍建设。现有食品安全协管员名,覆盖全县个中心村(社区)。各镇(街、园区)和县食安办等部门单位每年都对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绩效考核、评先树优,建立工作台账,提升了协管员综合素质,充分调动了协管员工作的积极性。7.公安专职队伍建设。县公安局设立了食药环侦大队,配备执法人员11名,专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8.人员培训。积极搭建学习培训平台,建立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县农业、市场监管、卫健、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每年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