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会的讲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的一项惠民举措,是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新农村建设的前沿,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理应充分利用其监督职能,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一、加大监督力度,为新农村建设营造健康的开展环境健康的开展环境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根底和前提,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大监督力度,努力为新农村建设创立健康的开展环境。一要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实施产业化的监督,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开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农村的实际,将农村产业化结构调整,农业经济增效、增产、农民增收等作为调查、检查、视察和审议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国家支农资金的标准使用和管理;二要加强对农村根底设施建设的监督,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方便。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县、乡、村三级规划和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及时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方案、有步骤地推进农民新村、农村公路、生产便道、田间便道和耕作便道的修建步伐,进一步方便群众生产和耕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加强对村屯附近江河以及小流域治理情况的监督,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三要加强对农村乡村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制度改革XX县区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的监督,真正把给农民的实惠落到实处,使农民的负担不反弹,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要重点对有关取消农村中小学学杂费,治理学校乱收费,治理非法侵占耕地和农民承包地、截留和挪用国家“直补〞资金、拖欠占地补偿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迎风违纪的,要责成有关机关坚决查处;四要加强对农村扶贫救济工作的监督,切实帮助农民脱贫解困。要加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监督,催促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解决农村孤寡老人、伤残人员、长期患病人员以及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极困家庭的实际困难,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的问题。此外,还要加强对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监督,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子女入学难等突出问题。二、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工作支持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具体表达。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依照法定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