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统计调整方案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3]1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切实做好农业信息统计调查基点调整工作,及时、准确地开展统计、物价和本钱等调查,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主动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变化,密切结合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科学调整农业信息统计调查基点,完善调查报告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及时性和准确性,因地制宜开展调查工作,为农业部门加强管理和效劳提供信息支持。二、工作目标2023年,以各省(区、市)为总体,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农业农村经济开展实际,完本钱辖区内基点县和基点县调查样本的抽选调整工作,轮训调查员,衔接好调查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制度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基点调查在农业信息采集中的重要作用,使基点调查成为农业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抓手、信息采集的主要渠道、管理效劳的有力参谋。三、根本原那么(一)遵循抽样原理。调查点调整应参照抽样原理,在瞄准辖区内农业生产调查数据代表性和准确性的同时,努力提高物价、本钱等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可以粮食单产为标志排队检验代表性后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采取“多目标抽样〞的方法进行调整。新调整确定的调查点,其对总体粮食(含主要分品种)调查的抽样误差控制在±2%以内。(二)利用已有根底。基点调查已开展多年,现有调查点在人员、设备配置和信息采集、报告的方法、渠道等方面,大都积累了一定的根底。各地调整和今后的调查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利用已有根底。不搞“推倒重来〞,不要“全盘否认〞。对根底较好的老点,要尽量利用;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调查方法,要推广普及。(三)力求一点多用。各地调整落实调查任务时,调查点(样本)较少的总体,各调查点任务要包括粮食、主要经济作物和物价、本钱等调查;调查点较多的总体,可以只在其中的局部点落实多项调查任务。一点多用、一套点开展多项调查,即便于管理,又可节省投入,要大力提倡。(四)坚持因地制宜。由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可动用的资源和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各不相同,基点调整和具体调查工作不强求一致。各地可参照本方案、报表制度、有关调查方案和要求,在总结实践经验的根底上,因地制宜地安排落实。(五)力求及时准确。调查基点的调整,强调紧扣今后调查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认真总结多年来的经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