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立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稳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按照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师办发(2023)20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一届十三次会议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为主题,以实现民政事业科学开展为总目标,紧紧围绕立足开展、着眼改革、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心聚力,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开展。(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到达的总体要求,局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他经常性工作,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开展观要求,在推动科学开展、构建和谐机关、效劳人民群众、提高机关效能、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推动科学开展。各科室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不断稳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眼界和思路,充分运用学习成果,借鉴有益经验,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开展。广阔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阔干部职工,在践行科学开展观、完成各项任务中当标兵、做表率。构建和谐机关。局党支部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广阔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通过自身的带头示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树立和谐友爱的新理念,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营造人文关心的气氛,增强效劳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建立健全高效、标准、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干部职工思想上坦诚相待,工作上协作配合,生活上互帮互助的局面。效劳人民群众。局党支部和党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