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海关进出境个人物品管理治理方案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注意到有些海外代购商家企图在月1日公告正式实施前利用所谓“合理缓冲期〞进行囤积。针对这种情况,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署出台公告后。已经要求各地海关加强邮递、快件渠道进境个人物品的审核,严格区别亲友间馈赠个人物品和商业性邮件,其中对商业性邮件一律要求依照货物料理进口手续。从月日起,海关总署日前就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发布公告。对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此举被有些人认为将增加海外代购本钱。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认为公告提高了海外代购本钱是混淆了物品和货物的概念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根据海关法有关规定。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特征,进境后不得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这是一贯的公告再次明确“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依照货物规定料理通关手续。一些人认为,公告实施将提高海外代购的本钱,认为这是混淆了物品和货物的概念。为什么要出台公告这是由客观形势的变化决定的兼顾了对个人邮递物品的照顾和对违法走私活动打击的需要。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公告对邮递进境物品管理措施的调整主要表达在进口税起征点方面。商品匮乏,新中国初期。经邮递渠道进出境物品总量较小,内容单一,主要为个人物品。从照顾侨眷动身,海关根据国家整体政策,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给予一定幅度的免税优惠。根据形势的开展几经调整,14年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第2页共4页的个人物品,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202300元,免税额为500元。国内商品市场极大丰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开展。相关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大局部进境邮件不再是亲友间馈赠的物品,海关当初制定的优惠政策对照顾侨眷需求的作用已经弱化。二是进出境邮件的性质已向交易性质的商品为主转变。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网购、邮购、海外代购等业务开展迅速。从我实际监管的情况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企图将所经营的进口货物拆分成多票,伪报为个人物品,利用个人物品免税额优惠规定,通过邮递、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