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给出口企业的一封信各出口企业:针对全市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我局整理并制作了?税法宣传公告?第四期并于去年7月份下发各企业,但近期发现局部出口企业在一些优惠政策的使用上仍存在误区,为了继续支持我市外贸经济的开展,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把"应收尽收,应退尽退"的原那么落到实处,现就有关问题再次予以预警提醒:一.企业货物出口后应在什么时间做销售收入?使用什么汇率将外币折成人民币金额?企业出口货物不管以何种方式报关出口,均以货2物实际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的日期,作为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记载出口销售账。对征(免)税申报滞后的企业,一律按税法规定予以处分。企业出口货物不管以何种外币结算,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外汇汇率的,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生产企业可以选择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在一个清算期内不得调整。二.货物出口后,办理退免税申报的时间规定是什么?如何办理延期申请?答: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以报3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必须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退税申报。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90日未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或未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主管国税机关视同内销货物计算征税。“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是指: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丧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4〔免〕税;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出口企业可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向税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三.“免、抵、退〞税的计算日期是如何规定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实行按月为一个计算期间,以当月收齐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的三单〔出口发票、报关单、核销单〕和当月5的纳税数据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对当年出口在次年收齐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的出口收入,统一并入所规定的第13月进行计算,并在次年的3月30日前申报〔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