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审计独立性的思考第1章绪论1.1引言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赖以存在并得以开展的信条和灵魂。其中,独立性又是灵魂中的灵魂。众所周知,审计的本质是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评价、鉴证活动。审计的特征可集中表达于独立性。当前注册会计师面临着诚信危机,注册会计师职业一旦丧失了独立性,其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就会受到人们的疑心。因此,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取信于投资群众和社会公众的必要条件。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时,大多是由一个或多个以上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或大专院校发起设立的。长期以来,会计师事务所“挂靠〞在发起单位之下,显然其能否做到独立就令人十分疑心,更难以说明其所持立场的客观公正性。这种传统管理体制严重阻碍了事务所功能的正常发挥。所以,国家规定所有的事务所在1998年年底要与原挂靠单位脱钩,向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开展[1]。性质转变了,但其中遗留的问题却非常多,因此,我们要随着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将审计推向市场,在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下,树立风险管理的观念,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主体。1.2审计独立性的涵义独立性,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测试、评价结果以及编写审计报告时,应保持公正无偏的立场[2]。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在着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利益关系,那么认为他是不独立的。独立性被认为是注册会计师的重要特征,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信赖注册会计师审计结果的前提。这种独立性实际上有两种,即形式上的独立性和实质上的独立性。1.2.1形式上的独立性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性,又称“形体独立性〞、“外在独立性〞或“外表独立性〞,是针对第三方而言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表现为一种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即在第三者看来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如果注册会计师具备了实质上的独立性,但是报表的使用者却认为他们是客户的辩护人,那么审计的作用就会大大的降低。因此,报表使用者对这种形式上的独立性的信任也很重要,这种信任使得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形式上的独立性。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与被审查企业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如不得第1页共14页对加强审计独立性的思考拥有被审查企业的股权或担任其高级职务,不能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者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否那么,就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地执行业务。1.2.2实质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意见时其专业判断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公正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