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社会背景下老年犯罪的社会预防2023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其中对于老年人犯罪予以宽大的处理,如“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成心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是一个社会迈向文明、和谐的重要举措。但是,刑法毕竟是事后法,应该充分运用各种措施预防老年人犯罪。李斯特根据犯罪原因二元论做出了“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的著名论断。对老年犯罪亦是如此,除了要重视事后的惩治之外,更要重视事前的预防工作。老年犯罪有其特殊的心理、生理和社会原因,因此,应该在考虑这些原因的根底上,从立法、司法、执法以及社会政策等方面加以预防和处理,建立打防结合、多层面、多途径的综合治理模式,积极应对老龄化进程中的老年犯罪问题。犯罪现象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体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解决犯罪这个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应该是动用社会力量消除犯罪的社会致罪因素。2023年4月,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了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维也纳宣言。该宣言指出:“我们成认,国际、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综合性预防犯罪战略必须通过各种社会、经济、卫生、教育和司法政策来消除与犯罪和受害者有关的根源及风险因素〞。一、对老年人实施再教育有一些老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是由于自身的文化水平不高,或是对法律缺乏正确的认识,或是没有正确的兴趣和爱好,而沉溺于不良嗜好不能自拔,因此,对老年1人应该实行再教育。这样既可以提高老年人的文化水平,也可以合理安排他们自己的业余时间,帮助他们排解内心的寂寞。(一)对老年人实施再教育的意义通过再教育,不仅有助于挖掘老年人的潜能,协助老年人增强自身能力,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实现老年人的全面开展;还有助于老年人扩大自己的交际网络,增强了老年人的社会适应能力。此外,还有学者经过研究发现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老年教育也有一定的关系。一方面,较高的文化水平可以说是应对压力的一种“资源〞。文化水平高、知识面广、自然懂得运用资源、维持身心的平衡;另一方面,就高龄女性而言,能有时机上学受教育,相对而言社会地位会较高,其家庭对女性的态度也更正面。这种良好的家庭环境为身心健康的平衡开展又提供了良好的根底。还有学者在城市老年群体中作调查,研究结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