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经适房申请标准申购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含单亲家庭或单身35周岁以上人员的单身家庭,结婚证、离婚证登记时间要满一周年);(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市确定的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0.8倍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30万元以下;(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未购置过经济适用住房,未参加过集资建房;(四)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没有转让过私有住房,无商业门店、宅基地、自建房。有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属无房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由一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组成人员作为申请人,按照属地到其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推出申请,重复申请视为无效。申购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购。在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购置金泰小区住房审批表,提交相应资料,包括申请表、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或无业证明、低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过居委会初审、街办处复审及公示、房管部门查档核准,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市经济适用中心签订担保书并交纳担保金,担保其申请资料的真实有效且符合申请条件。在公示前两日内仍未按要求签订担保书和交纳担保金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权利。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将已签订担保书的申请人情况汇总,在媒体集中公示,之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最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进行分类公布。符合条件的家庭购置金泰小区住房采用轮候制,按照最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第2页共2页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顺序,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准购对象及房号。本次销售未解决的符合条件家庭,可参加金泰二期、三期和颐和佳苑的公开摇号,直至全部解决后再启动下一轮申请。摇号将在市监察部门、公证部门监督下公开进行。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中号家庭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属实的,按选定的方式核发金泰小区住房准购证,准购家庭持准购证按规定时间到开发企业,按所选销售方式签订不同的购房合同并办理购房手续。对申购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做出限定如选择经济适用住房实物销售方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字样。5年内不能直接上市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