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环境平安大检查实施方案(共2篇)第一篇为统一部署全区2023年环境平安大检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检查范围结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区平安大检查工作重点,针对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环境平安大检查,重点检查建有尾矿库的企业和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企业,注重保障环境平安特别是饮用水平安。二、检查内容(一)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事故收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情况,清净下水系统、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等。(二)非煤矿山环境风险防控情况。继续抓好采石场等非煤矿山的管理和整顿工作,深入到采石场、石灰窑等,进一步加强现场环境监察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平安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检查其他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确定具体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三、时间安排(一)发动部署阶段(7月上旬-7月15日)。根据区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全区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开展2023年环境平安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情况、联络员名单等报送市局。(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6日至9月上旬)。各部门、各单位要催促企业将大检查内容纳入平安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环境平安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要结合区政府部署的检查和督查,或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交叉督查、抽查等方式,对企业环境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辖区内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催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对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每月10日前向局环境平安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月度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局环境平安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15日前汇总上报市局,并做好迎接上级环保部门督察的准备工作。(三)总结阶段(9月中旬)。各部门、各单位要于9月5日前向局环境平安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环境平安大检查总结报告和2023年环境平安大检查汇总表(附件4的表1、表2、表3)。局环境平安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12日前汇总上报市局。四、要求(一)切实提高对环境平安重要性的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