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街道社区党组织暂行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xx全会关于以效劳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根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街道、社区党组织是党在街道、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根底,是街道、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第三条街道、社区党组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效劳群众为重点,以整合资源为途径,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为创立管理有序、效劳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四条街道设立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县(自治县、市)党委的派出机构。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区县(自治县、市)党委任命。第五条社区必须设立党的基层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应建立党委。调整社区设置时,应同步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城市XX县区、移民XX县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应及时建立社区党组织,并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等其他组织。第六条街道、社区党组织应在居民楼院、商务楼宇、集贸市场、“两新〞组织及社区效劳组织等设立党的组织,建立覆盖城市基层社会的党组织网络体系。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多种方式,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第七条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社区其他组织,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社区组织体系。第2页共7页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八条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着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本钱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开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发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效劳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三)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四)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