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级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实施意见为稳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村级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健全组织机构,优化工作机制1.镇政府是村级集体“三资〞及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各镇设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镇“三资中心〞〕,与镇财政所合署办公。各镇可依据村〔居〕规模和数量,整合现有农经或财会人员,配齐配强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其中三镇应不少2于5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他各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在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调配。原“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人员自然过渡,身份不变。2.加强村级报账员队伍建设。各村在村“两委〞成员中推选一名村报账员,或由村文书兼任。主要从事村集体“三资〞、财务收支报账、合同等经济财务资料的管理和各项报表的统计填报等工作。村报账员实行村推荐、镇确定、县培训,一经确认,应尽量保持稳定。3.建立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3互通交流、汇总分析“进村入户〞的惠农、涉农项目信息,防止项目重复申报、多头审批,资金使用交叉重叠。县直涉农部门在镇、村实施的工程项目及补贴资金,其相关内容和资金安排等情况,必须抄送各镇“三资中心〞备案。各镇“三资中心〞应建立镇、村工程项目及补贴资金台账,以便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县级部门联席会议由县分管领导或授权财政部门负责召集。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检查1.镇“三资中心〞。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承当村级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工作,重点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核算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根据财政部?4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审核集体经济组织报账的原始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核算财务收支,填报各类报表,保证会计和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完整。做好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台账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协助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租赁、承包、招标投标、合同签定以及公开公示等工作。做好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和财务管理数据统计、报表编制、系统操作及维护、各类凭证报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接受县直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2.村民委员会。切实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在镇5“三资中心〞的指导和管理下,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标准财务收支和报账行为;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和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