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2页铁路路外伤亡事故的处理发生铁路路外伤亡事故的,首先应成立事故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处理事故,在处理时,对于伤亡者本人或所属单位责任,伤者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死者丧葬费由伤者本人或单位承担,因伤者致残、经济确有因难的,可根据伤残等级程序,由铁路部门酌情给予一次性救济费,死亡者家庭确有生活困难,由铁路部门酌情给予丧葬费,还可给予一次性救济。凡属于铁路方面责任造成事故伤亡者,其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由铁路部门承担,并根据情况,由铁路部门给予一次性抚恤费,其标准参照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办理,最高标准不得超过条例规定。少数民族地区路外伤亡事故和其他地区有个别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增加补助金,增加额由处理委员会议定。具体处理方法和内容程序应遵循以下几点:一、判断伤者自身因素造成伤亡,有以下情况:1、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2、在站内和区间内(两车站之间)铁路上逗留\游逛\穿过和捡拾煤渣杂物;3、钻车、扒车、跳车、无票乘车;4、在铁路路基两侧放牧牲畜和打晒农作物;5、一切车辆、拖拉机和行人抢越铁路道口;二、伤亡者的家属负责任的伤亡情况:盲、聋人、学龄前儿童,行动不便的老、残和精神病患者,在无人护送的情况下,横越无人看守道口,发生事故。三、铁路动输企业责任致人伤亡事故。有防护设施不全,或铁路职工失职等以下情况:1、铁路机车轨道车乘务人员不认真瞭望,鸣笛示警。2、道口看守工脱岗,不认真瞭望,未及时放下拦杆。3、铁路无人看守道口护桩、警告标志不全,模糊不清。四、第三人责任事故。1、因人为破坏铁路平安设施致人伤亡。2、因第三人出于伤害或杀害他人的目的致人伤亡。第2页共32页五、不可抗力致人伤亡。如洪水、泥石流。六、路外事故发生的特点:1、发生地点往往在区间,铁路道口,和铁路线上,特别多发在无人看守道口。事故发生时间,路外事故随时均可发生,没有固定的规律性。路外事故伤亡仅指路外人员伤亡,如火车与机动车在道口相撞时,往往发生多人伤亡事故。2、事故发生原因;原因复杂,有铁路动输企业人员和设备的原因,有受害人自身原因,第三人原因,还有其他原因。3、事故责任:不同的铁路交通伤亡事故责任,有不同的特点,路外伤亡事故绝大多数是伤亡人员的责任,路外人员违背铁路法,在路上行走、坐卧,钻车,扒车等受害者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少数是由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不可抗力事故不多见。4、铁路交事故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