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刑事诉讼中的缓冲地带研究张敬艳王兴安【提要】从一分为二到一分为三,是哲学开展的历史性飞跃,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在经济社会的开展中,一分为三的哲学方法和中庸之道有着相当广泛的应用。刑事诉讼和刑罚执行缓冲地带的设置,正是哲学三分法的具体运用,然而,这一立法原那么和精神并未完全彻底地贯彻到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刑事诉讼中缓冲地带的设置正是顺应构建和谐社会战略要求而进行检察权配置的新视角。哲学作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智识不断地支持着一切科学研究范式的演进,自然也一直引领着法学的研究进路。因此,检察权配置也应当以哲学为依据,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寻求理论支持,使检察权配置更趋合理性,更具实用性,更显科学性。一、哲学三分法与缓冲地带(一)从二分法到三分法。长期以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二分法思维。“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几乎成了人们的口头禅。应该说,用“一分为二〞来表述辩证法,具有明快简洁、简明易懂和直观的特点。但二分法思维导致人们习惯于用一种非此即彼、非好即坏、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去看待事物和分析问题,其结果往往是把问题简单化、绝对化。譬如,评价事物时,非好即坏,非坏即好,他们之间水火不容、势不两立。对于现实事物来说,却不是绝对的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既非此即彼,又亦此亦彼的关系。因为它们往往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的条件下还会相互转化。哲学上一分为三,即三分法诞生。三分法有别于二分法的关键,在于二分法思维见异忘同(只见对立不见统一),志在两边(两端,两极),无视第三者的存在。香港学者黄展骥先生认为:“在哲学史上,有论者提出'一分为二'的逻辑,它在历史上有不可磨灭的功绩;它比'铁板一块'高出一层次,是飞跃,是突破。但二分法抹杀了'中间形态'.'一分为三'才肯定'中间形态',防止'两极化思考'〞。从“一就是一〞到“一分为二〞,这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伟大转折,从“一分为二〞到“一分为三〞,就是人类认识历史上的重要升华。西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也是三分论者。康德、黑格尔认为人的认识有“感性认识——知性认识——理性认识〞三个阶段。恩格斯提出了自己的判断分类方法,即是由“个别性判断——特殊性判断——普遍性判断〞组成的。“一分为三〞的作用在于,它全面地系统、立体地认识事物;研究揭示事物存在、运动、开展变化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