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县特殊困难群体参保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社会保障是关乎民生、关乎社会公平、更是关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经济社会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城乡居民“老有所养〞是党和政府重大惠民政策的任务目标,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建设,更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坚强后盾,表达着抓民生、促和谐的根本要求。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养老保险还存在诸多走不通,理不顺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沉下身子研究,积极探索创新,以为民务实的作风尽快解决这一群体的“老有所养〞问题。当前,我县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一、局部特殊困难群体身份证件缺失。一些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五保对象因为平时没有使用证件的需求,一直未办理身份证,甚至没有户口本。因此造成这类人员无法参保,也享受不到参保时政府的相关补贴,到龄也领取不了养老金。二、局部人员实际身份证号码与县民政、县残联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身份证号码不符,造成这类人员身份认证不一致,无法给予政府相关补贴。三、局部特殊困难人群已年满60岁,现在办理参保登记必须从202223年以来补缴养老保险费,而且大局部特殊困难人群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多数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没有能力补缴中断年份的养老保险费,不得已只好放弃参保资格。四、局部特殊困难人员是深度残障人士,智力低下,没有文化,不了解政策,也不知道如何办理各种手续。造成这局部人员未能及时参保。还有一局部人员常年在外漂泊,无法联系也无法参保。五、各级驻村工作人员不够重视特殊困难群体参保工作,乡镇社保效劳中心工作人员没有专职专责,工作人员随意调整,对基层就业和社保效劳工作重视不够。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百分百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让“老有所养〞重大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第2页共3页就要积极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救助工作,及时明确各环节各部门的工作责任,科学统筹谋划目标任务,优化经办效劳,创新经办手续,精准落实相关政策。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一是健全机制,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有归属〞。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干部任务落实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驻村干部关爱救助特殊困难群体的联动监护责任制。对所有特殊困难群众逐一明确救助目标、措施,落实关爱救助人员,一对一长期帮扶。二是摸清底子,确保特殊困难人员“不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