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作风改进总体方案为深化全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机关效能和行政执行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动加快科学开展,区委区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区开展为期5个月的“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阳光政府〞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阳光政府是指政府在日常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行为时,能够给民众以清新透明、温暖亲切、可信赖感觉的政府。简单地说,阳光政府就是责任政府,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亲民政府。建设阳光政府,是新时期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效劳型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阳光政府,对于加快我区新一轮开展,建设和谐幸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通过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落实责任追究,狠抓工作作风和决策执行力建设,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效能、执行力明显提升。但是不可否认,与当前开展的任务、群众的需要和新形势下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相比,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个别部门、少数干部中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效率低,效劳质量差,不依法办事,执行不力等情况,甚至个别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这些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影响坏、危害大,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开展。对此,我们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在全区开展“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阳光政府〞活动,正是区委、区政府牢记执政为民宗旨,着力提升执政水平,增创新优势,推动科学开展的重要举措。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阳光政府,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表达。科学开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根本宗旨,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阳光政府,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行动,必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政府的凝聚力,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积极性,集中群众智慧,形成凝心聚力、共谋开展的社会局面。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阳光政府,是优化开展环境的客观要求。一个地方的政务环境如何,关系到该地政府的公信力、开展环境的亲和力。政务环境差,势必丢掉形象、失去人气,直接影响改革开展大局。开展“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阳光政府〞活动,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标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