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培训,连锁销售起源和开展【连锁之谜】连锁销售的起源和开展一、连锁前沿自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从方案经济进入市场经济,商品经济蓬勃开展的同时,商品销售面临滞销积压等困难局面渐渐形成,特别是近年来在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局面下表现得较为严重。在商品交换中除传统的营销方式外,也随着改革开放从西方国家引入了一些先进新型的营销模式。比方,直=销、传=销、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网上销售等,这些营销方式在其关联性亦有其本质的不同。但是无论何种营销方式,其最终目的都是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创造利润,解决就业,为买卖双方增值,只是不同的营销方式在中国的国情土壤中萌芽开花以后的果实不同,所获得的社会效益不同,得到政府和人民的支持和认可的程度不同而已。这些营销理念在中国的开展经历可谓坎坷,甚至争论剧烈,几起几落,其中,炒作最为剧烈者非传销莫属。二、传=销的由来英文中“Business〞是直=销和传=销的中文义译,在国外只有直销和“金字塔〞推销法的称呼,而没有传=销一词。传=销只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进入中国后才有的称呼。为什么在西方只有直销而没有传销一词。这就必须明白中国现行的直销是如何从传销脱胎换骨演变成直销的。从1990年,中国从国外引进的第一家传销公司雅芳开始,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采用逐渐传递法销售产品而称为传销。传销引进初期中国政府没有评价这种在资本主义国家诞生、开展的营销模式在中国的适应性。接着又引进了数十家传销公司,到1993年,传销在中国开展异常迅猛,这时候,由于缺乏行业标准和政府有效监管,许多不法分子在传销活动中偷税漏税,推销质低价高、假冒伪劣商品以牟取暴利,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1994年8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制止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到1996年2月公布了准许传销意见书,批准了41家包括安利、雅芳、玫琳凯等在内的传销公司可以在中国继续运营。但意见书并没有到达整顿的作用和目的,反而越来越严重。迫于形势,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全面禁止一切形式的传销、直销。然而,并没有因为中国政府明令禁止,传销的负面现象就迅速减少,反而因为媒体的介入又为传销活动蒙上了一层影响社会稳定的阴影,传销在中国人的意识中成了商业诈骗的代名词。1998年6月,迫于压力和市场的需求,国家工商总局共批准了10家传销公司进行传销活动,但明确规定必须采用店铺的形式。同时必须将“传销〞改为“直销〞。中国的直销业在一颁一废、一破一立、一开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