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蒙工商分局行政执法责任状为标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标准执法,杜绝执法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分局行政执法水平,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履行工商职责,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假设干意见及省、市工商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责任状。一、目标考核的责任人:李建光二、目标考核的责任人工作标准:在市局企业科、个体科、外资科、市场与合同科、消保科、公平交易科、广告科、商标科的业务领导下开展工作。1、主要负责属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全部监督管理工作。2、依法履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管理网络商品交易、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和拍卖市场监管,市场专项治理整顿。3、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三、目标考核标准:行政执法主体合法(30分)1、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主体合法的记8分,主体不合法的扣8分;2、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的记5分,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的扣5分。3、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记7分,不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每次扣1分。行政行为合法(40分)1、办事制度和执法程序公开的记5分,未公开的5分;2、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的记5分,反之每次扣1分;3、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同的记5分,未按法定规定作出的每次扣1分;3、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同的记5分,未按法定规定作出的每次扣1分;4、依法告之当事人享有权利的记5分,未告知的每次扣1分。5、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记5分,超越职权(特殊情况例外)的每次扣1分;6、具体行政行为公开、公正、适当的记5分,反之每次扣1分;7、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记5分,没有依据的每次扣5分;8、依法履行职责的记5分,推诿、拖延甚至拒绝履行的每次扣1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健全(30分)1、依照规定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记5分,应参加培训而未参加培训的,每次扣1分;2、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记5分,拒绝或不予配合的每次扣1分;3、及时接受、处理、转办、督办群众投诉,积极协助、配合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案件的记5分,未做到的每件扣1分;4、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赔偿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