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公司营业贷款行为和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客户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贷款投资公司信息披露暂行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信息披露是指公司依法将反映其经营状况的主要信息,如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等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予以公开的过程。第三条公司披露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公司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原那么,标准、及时地披露信息。第五条公司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中贷款财产是否需要审计,视贷款文件约定。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第六条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一〕年度报告。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应就公司概况、公司治理、经营概况、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重大事项等信息编制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是对年度报告全文重点的摘录;〔二〕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对发生可能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客户和相关利益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应当制作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并向社会披露;〔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银监会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第七条公司应当按照要求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应按要求的内容与格式进行编制。第八条公司年度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概况;〔二〕公司治理;〔三〕经营概况;〔四〕会计报表;〔五〕会计报表附注;〔六〕财务情况说明书;〔七〕特别事项揭示。第九条公司应在经营概况中披露以下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一〕风险管理概况。公司应披露风险和风险管理的情况,包括风险管理的根本原那么和控制政策、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产生风险的业务活动等情况;〔二〕信用风险管理。公司应披露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和相应的控制策略,风险评级及使用外部评级公司的名称、依据,信用风险暴露期末数,信用风险资产分类情况,不良资产的期初、期末数,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统计方法,抵押品确认的主要原那么及内部确定的抵押品与贷款本金之比,有关保证贷款管理原那么等;〔三〕市场风险管理。公司应披露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量值估算,分析上述价格的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