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制度一、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1.院务会。由院长、副院长、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研究讨论卫生院开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财务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解决预防、保健、医疗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2.全体职工会。全体职工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3.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人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良工作。以上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和会议结论。〔二〕、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以下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请示报告: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甲乙类传染病以及必须发动全院力量抢救的病人时;2.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过失,损坏或丧失医疗设备和贵重及毒、麻、-15.有方案地种草、植树和栽花,绿化美化环境。〔五〕、赔偿制度1.院长或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卫生院财产损坏、损毁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局部赔偿或全部赔偿。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人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应调查原因,按责任大小和情节,局部赔偿或全部赔偿。二、卫生院各科室工作制度〔一〕、门诊工作制度1.对病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手续,准时开诊,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一般病人按挂号顺序就诊。2.医师对就诊病人要尽快做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并尽量做到复诊病人由初诊医师连续诊疗。凡疑难病人三次门诊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3.加强检诊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4.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34.准备抢救药品器材,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四〕、抢救室工作制度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