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沪商院审(2022)15号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现将上海商学院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与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附件:上海商学院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商学院2022年3月16日上海商学院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22)61号)、上海市市管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暂行方法(沪委组(2022)发字56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暂行方法(试行)(沪教委审(2022)5号)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整改内容本次审计整改的内容是党委书记李明福和校长朱国宏任期经济责任(2022年1月-2022年12月)审计报告中发现和披露的问题,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中涉及需要整改的事项。二、整改要求和标准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注重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审计整改合力,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审计整改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单位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作为对照标准,做到:(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限时积极整改;(二)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列出整改时间表,限时整改;(三)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深入研究从源头上解决审计发现问题的根本措施。同时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注重长效机制。(四)对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三、组织领导按照被审计领导干部或其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现任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学校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明福朱国宏副组长:楼文高翁德玮贺瑛钟幼伟陈剑峰成员:党办和校办、纪委监察、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人。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和校长办公室,负责审计整改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四、工作安排审计整改工作分为收集梳理、自查整改、汇总上报和重点抽查四个阶段。(一)收集梳理阶段(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9日)。由审计部门负责收集梳理需要整改的问题,按照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于3月9日前反响至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