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总结3篇第一篇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指导下,认真围绕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202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支配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我局的相关职能职责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将任务分降落实至各科室加以贯彻落实,有力推动了机关的行政效能建设。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转变经济进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进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将科学进展和加快转变经济进展方式贯穿于我市“十三五〞规划的始终,以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全力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进展。2023年我市在节能工程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果,获批中心预算内投资工程5个,总投资35058万元,共支配资金4002万元。三宁全低变变换新工艺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年节标煤2万吨,市安福寺污水处理厂工程年处理污水3万吨,市城镇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工程年处理垃圾17.5万吨,建材磷石膏综合利用工程年利用三废10万立方米,湘宜水产品利用淡水鱼类加工废弃物生物化生产硫酸软骨素循环经济工程年利用三废20万立方米。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我们严格要求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工程建设由专人进行财务管理,并设立专账,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要求对中心预算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滞留、截留、分成,以及挪用、报销差旅费、代购物品等转变工程资金用途的问题。全部中心预算资金均作为工程固定资产设备的投资,且通过国家审计署武汉特派办的审计。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一是建立工程督办机制。对重大工程实行领导联系、专班效劳、专人协调的工作机制,对每个工程涉及的20个具体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建立工作日志,对各个环节进展及完成状况逐一登记,实行“销号〞管理。由市工程办、市效能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形成督查合力,对全部工程建设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并将结果作为效能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对重点工程实行“电视问政〞机制。由每个工程的责任领导对工程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限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全市人民监督,限期完成,并直接和效能考核挂钩。三是建立工程监管机制。对未能如期履约、按期开工建设的工程,乐观关心企业争辩方法,加快建设,尽早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