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创新人才管理方案一、为激发我市广阔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努力造就一支适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发挥其骨干引领作用,特制定本方法。二、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是指在我市各类研发机构中直接从事产品开发、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专利技术产业化等工作,在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团队中发挥领军作用,作为学科技术带头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开展作出重要奉献的优秀科技人才。三、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批一般不超过10人,不重复评选。四、评选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直接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以工程负责人且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实际承担或完成市级以上科技方案工程2项以上的。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在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成果,为主要完成人员(排位前两名),并获以下奖项之一的: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创造奖、国家科技奖成果1项以上的;2、获省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成果1项以上,或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成果2项以上的;3、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成果1项以上,或二等奖的成果2项以上的。(二)在专利工作方面,为主要创造人,获得创造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8项以上,其技术或产品产业化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三)在农业科技应用、推广方面,从事基层农业科技工作15年以上,积极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推广和转化,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或转移农村劳动力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奉献的。(四)在卫生医疗方面,作为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注重医学科研,学术造诣深,在解决复杂疑难病症及常见病、多发病、危重病的诊治中业绩突出的。五、评选程序(一)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二)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填写XX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一式15份,并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1份。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的,由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经县(市、区)政府审核后报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单位的,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三)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和组织考察,并向市评选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