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公安机关之执法地位探究|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在铁道交通事故处理中,现行行政法规、规章未能解决铁路公安机关合理科学的执法定位问题,这给事故的救援带来很多阻碍甚至引发矛盾。解决这个问题,目前至少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是要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那么中规定的警方职权至少上升为行政法规规定;二是要从体制上解决行业公安自身执法的相对独立性问题。【关键词】公共平安铁道应急警务执法地位研究背景分析对于我国的铁路运输,一方面,无论是日常运营还是特情调图处置,都是由铁路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发生事故后也是由铁路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实行的是集中统一调度指挥的体制。另一方面,因为事故调查涉及面较广,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加之现行的铁路公安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即使是现行的铁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也未能跳出这些制约因素,因此不能为铁道交通事故处理提供全面科学的指导。这对目前的铁道警务应急处置造成了很多不利的影响。与地方公安机关相比,无论是在事故处置的执法地位还是在应急警务活动程序上,二者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理论上,重大铁道交通事故属于公共平安危机事件,国外对于公共平安危机的研究已经较为成熟。“其在西方国家是一个日臻成熟的学科,根本理论原那么己经形成,核心是全面紧急事态管理原那么,在此之下包括全危险方法、综合紧急事态管理系统、紧急事态管理的生命周期或四个阶段理论以及有准备的社区理论。它们构成了西方国家公共平安管理理论的根本框架,广泛应用于公共平安治理。这些理论原那么主要由美国创立,为西方国家所采纳,成为西方公共平安管理的理论原那么。〞①第2页共5页在西方国家公共平安管理理论的影响下,我国在紧急状态应对法出台后,从国家到各部门、各行业根本都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应对紧急事态的预案。铁道部遵循公共危机应急管理的四阶段理论,对铁路应急管理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恢复各个阶段的业务进行了详细分析,并结合我国突发公共危机应急管理的研究成果,建立了铁路部门应急管理体系框架,初步构建了包括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那么(下文简称规那么)在内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这标志着我国铁道部门应对紧急状态的工作已经根本上升到了制度层面,但这些框架性的制度在202223年山东“4·28〞事故,特别是2023年温州“7·23〞事故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