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岗位分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所长〔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监察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经理〔分一、二级〕、经理(分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分一、二级、三级〕、审计员〔一、二级〕、助理审计员。注:各级职务岗位职责1、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2〕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4〕检查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5〕签署本所的有关法律文书;6〕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7〕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8〕主持研究本所重大业务报告审计实施情况;9〕本所章程约定的其他事项。2、副董事长本所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3、所长〔主任会计师〕4、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5、总审计师1〕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室的工作,总审计室是全所的技术、业务的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质量中心;2〕按照业务质量三级复核的程序,负责全所业务报告的审核签发、交付打印、发出;3〕制订本所员工的业务培训方案和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4〕制订本所的各项业务标准并指导其实施;5〕解决本所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责成当事人妥善处理;6〕负责客户对本所审计业务的质询和解答;6、总监察师1〕按中央、地方行政监察制度、廉政建设要求,负责全所员工的行政行为和廉洁行为的监察;2〕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深圳特区的有关规定,对本所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予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3〕按中注协和地方注协的规定,对全所员工的职业道德予以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4〕对客户来信、来访及举报,及时回复处理;5〕对本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监察;6〕负责全所的精神文明建设;7〕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办的其他工作。7、部门经理1〕全面负责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2〕负责部门方案与部门总结的编制与撰写;3〕主管部门工作,带好一组人马。①对本部门的人、财、物的管理全面负责;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费用审批和签报;③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引进、考查、考核、晋升、降级、辞退、奖励与处分,努力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即:员工的职业道德、执业风险意识、劳动纪律、工作效率、工作责任心、执业水平、工作业绩等;④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奖金分配;⑤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