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县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市民政局的支持帮助下,按照县委、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作为总抓手,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了民政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推动了全县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开展,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开展做出了积极的奉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x202x年主要工作成绩1、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管理标准化、操作程序化,我们强力推行“三级民委〞工作机制和长期公示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根本权益,真正地做到了应保尽保。今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人均每月160元提高到1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人均每月72元提高到87元;一年来,累计为全县167990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3485.8万元;为52317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917.4万元。二是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为25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320元调整为1500元。同时,我局全额资助全县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一年来,共资助全县五保对象4016人,资助五保户参合资金共计20.3万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02.3万元,23393人次。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全市率先实行同步结算,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医疗难问题,一年来,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55.8万元,救助3216人次。2、优抚安置及军休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今年我县全面提高了全县优抚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截至目前,为190余名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2023万多元。二是为进一步缓解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的实际困难,依据民发﹝xxxx﹞27号、民办发﹝xxxx﹞3号文件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完成了428名烈士子女身份的核查认定、统计上报及数据录入工作。三是根据民发(xx)12023号文件精神,从xx第2页共4页年8月1日起,为符合条件的2332名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四是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今年资助优抚对象参合参保资金合计9.8万元。五是“八一〞前,为全县374名农村义务兵和129名城镇义务兵发放优待金3436206元六是对132名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使他们提高了自身素质,增强了就业能力。向74名待安置期间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了生活费84360元,对17名自谋职业人员发放了自谋职业金49.5万元。七是积极为军队离退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