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室小金库专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优化县域经济开展环境,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XX县区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打造阳光财政、法制财政为目标,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标准各单位公务开支行为,减少政府财政支出。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的范围1、年、年未纳入重点检查的行政事业单位;2、局部乡镇政府(抽查1—2个村级财务);3、年、年自查为零的部门和单位。(二)专项治理的内容本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是违法、违规设立的各种“小金库〞,具体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须纳入治理范围。主要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或部门单位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8、将应纳入单位或村级管理的资金转入个人帐户;9、未经批准私自开设的银行帐户的资金。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本次专项治理自年4月底开始,11月底根本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发动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6月下旬)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传工作;按照要求抓紧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撰写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按要求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作总结和报表报送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8月底)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将从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本次重点检查采取与标准津补贴、标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本钱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