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系统提高职业病防治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提高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水平,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根本职业卫生效劳试点工作的通知号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工作目标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市经济开展的职业卫生效劳体系和监督体系模式,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标准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和机制,促进根本职业卫生效劳逐步均等化,使劳动者人人享有根本职业卫生效劳。二、具体工作任务在稳固和完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效劳与监督的前提下,开展以下职业卫生效劳试点工作:(一)探索乡镇(街道)卫生院设立对劳务吸纳或输出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效劳的专(兼)职人员和职能配置。(二)探索乡镇(街道)设立职业卫生监督派驻机构和人员,开展相应工作。(三)探索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站)聘任兼职的职业卫生效劳人员开展工作。(四)探索我市职业卫生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包括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等。三、主要工作内容(一)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相应资质,能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等工作。建立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站)为前哨的基层三级网络化效劳体系。进一步充实基层职业卫生监督队伍,配备相应的设备,完善基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网络。(二)确定各级职业卫生效劳机构职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对辖区内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依法取得资质,开展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评价、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争取依法取得资质后开展职业病诊断。市卫生监督所职能。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严重和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辖区技术效劳机构工作情况。乡镇(街道)卫生院职能。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开展根本情况调查,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站)进行业务指导,依法取得资质,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乡镇(街道)卫生监督派驻机构职能。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轻微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和辖区技术效劳机构工作情况。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站)职能。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宣传,发放宣传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