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架构【论社会主义空问正义的根本架构】从主体性视角出发,空间正义就是一种符合主体伦理精神的空间形态与空间关系,它强调在空间生产关系中,应关注主体(尤其是弱势主体)的自由选择、时机均等和全面开展,以及主体“栖居〞在自然环境中的可持续开展问题。社会主义空间正义主张,所有社会主体能够相对自由、平等地享有空间权益,不受支配地进行空间生产和空间消费的理想状态。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实质是和谐与平衡,即努力实现不同政治价值取向以及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博弈的动态平衡。[关键词]主体性;空间生产实践;空间正义;基准;动态平衡[中图分类号]b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2304-518x(2023)05-0036-05王志刚(1979-),男,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国外马克思主义。(江苏镇江212023)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工程(工程批准号:12yjc72023067)、XX省社科基金工程(工程编号:llglb005)、XX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工程(工程编号:2023zdixm025)、XX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工程(工程编号:2023sjb72023005)的阶段性成果。罗尔斯之后,正义更多表达为对和谐合理的社会关系的价值追求和制度安排。正义主要不再是对个人的存在和行为进行道德约束,以维持社会秩序和生活的正常运转,而更多的是对社会合作体系的秩序公正与否进行追问,为人的幸福生活提供条件和保证。当代城市化进程中日益凸显出来的空间正义问题无疑是社会正义领域一个重要的内容和形式,它以标准性为主要特征,表征着人类对社会空间正义的追求。我们的问题在于,如果正义逻辑地包含了空间正义,那么何谓空间正义。作为空间政治学的重要范畴,其根本理念又是什么。如果从主体性视第2页共4页角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情境下空间正义的基准又是什么。一、空间正义的多重面向对空间不同角度的理解,就会形成不同的空间正义概念。法国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认为:空间既非封闭的,也非静止的,更非只有一个层次,空间可以区分为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等;无论是自然空间还是社会空间,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被资本主义“生产〞与“消费〞。资本主义条件下空间生产出来的是一种均质化的空间——“抽象的空间〞,即资本的抽象。空间正义就是要打破这种资本的抽象空间形态,重新恢复一种差异的和生活经验的空间。总体来说,列斐伏尔的空间正义思想更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