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升降机平安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电梯、升降机的平安管理,防止发生平安事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及合资公司。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生产技术部门是电梯、升降机的归口管理部门。第四条平安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梯、升降机的平安使用监督检查。第五条使用单位负责电梯、升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等管理工作。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六条电梯、升降机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平安监察机构的平安技术培训合格前方可上岗。第七条电梯、升降机驾驶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梯、升降机知识,能正确操纵电梯、升降机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紧急状态,并能排除一般性的常见故障。第八条维修人员应受过技术培训,掌握电梯、升降机的工作原理、各局部的主要构造与功能,能处理及排队各种故障,能对电梯、升降机进行日常性的维修保养。第四章常规检查第九条电梯、升降机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临时性检查四种。第十条电梯、升降机常规检查由装置电梯、升降机持证平安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并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升降机平安情况进行抽查。电梯、升降机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第十一条电梯、升降机常规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第五章维护保养第十二条电梯、升降机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第十三条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升降机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第十四条电梯、升降机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升降机平安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升降机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升降机档案的内容。第十五条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升降机作业人员或维修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平安管理人保管、存档。第十六条电梯、升降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升降机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第十七条电梯、升降机重大工程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备案前方可实施。第十八条电梯、升降机平安管理人员对在电梯、升降机日常检查和维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