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组织领导组织实施交流一、组建领导机构,积极组织实施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和方案审定会议之后,我市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稳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迅速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陶进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工作的落实。各县区也按照市上的要求,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市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根底上,精心制定建设方案。根据自治区规定的最低面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全市新建的41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都不小于120平方米,其中拟建200平方米以上的12个。在资金方面,从市财政和市委管理的党费中补助了20230万元,其它由各县区自筹,目前,建设资金按原方案标准已经落实。二、明确建设标准,严格工程管理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市明确提出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五定〞、“五不准〞的要求。“五定〞,即:定标准,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占地面积不少于3亩,严格按自治区设计要求,统一建设方案、统一色彩样式、统一建筑物标识、统一招投标、统一配置办公用品和设备、统一建设国旗杆。定质量,各县区选调业务较强的规划设计人员,在广泛征求村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后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由各县区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组织有施工能力和资质的单位承建。定造价,加强预算监督和审计监督,市、县区按主体建筑120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投资突破局部,由县区自行解决,不得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定工期,要求自治区确定的试点村在5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配齐设施。市上的示范点在6月底前完成。定责任,市委组织部与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县区组织部长是第一责任人,有关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五不准〞,即:没有完成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不第2页共3页准选址;不符合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不准开工建设;没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不准参与工程建设,严禁转包、分包工程;没有确定工程甲乙双方责任人、规划设计人、技术负责人的不准施工;县区配套资金没有拨付到位的,中央和市上的补助资金不予拨付。三、及时指导协调,保证工作落实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过问,屡次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