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备设施安装、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撤除、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标准设备设施安装、验收、报废、撤除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生产装置设备、平安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检维修设备设施等。3.职责1、车间及其他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负责提供设备设施的购置、报废需求;2、生产部负责对需求进行审核,并负责对新设备的购置及报废设备的处理;3、生产部、生产部负责新增设备设施的验收;4、生产部负责设备设施安装、撤除过程的平安监管;5、生产部负责新增设备设施原始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4.控制程序1、新增设备设施的申请、安装、验收1.1新增设备设施的申请车间及设备设施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新增设备,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评估后,确定需增加相应设备、设施,按本单位相关程序审批签字。经公司同意后,由采购部进行设备设施的采购。1.2新增设备设施的安装新设备进单位后,由车间(设备使用单位)、生产部、生产部、供应商共同开箱、安装调试,并保证施工安装的质量。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1.3新增设备设施的验收1.3.1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车间及设备使用单位、生产部、生产部共同验证合格后,填写设备安装验收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1.3.2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处理。重新进行调试前方能移交使用部门。1.3.3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资料交生产部归档管理。2、旧设备设施的报废、撤除2.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申请单位填写设备设施报废、撤除申请表:2.1.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2.1.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2.1.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腐蚀过甚,绝缘老化,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2.1.4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2.1.5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2.2旧设备设施的报废2.2.1生产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将鉴定与评估意见与设备设施报废申请一并上报,按本单位相关程序审批签字。2.2.2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2.2.3报废的设备设施应在相应的管理台帐上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