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责任标准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气氛,形成强大的城市管理合力,倾力打造“雨林·柔情傣乡〞城市名片,为我市“五创〞工作奠定坚实的根底。依据市委、市人民政府8月13日召开的市城市管理现场会会议精神及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区实施街道划分管理的通知(景办通()58号)精神,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进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的总体目标,不断优化进展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加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跨越式进展。二、管理责任路段三、管理内容(一)对责任路段单位、出租门面及合法摊位“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履行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催促整改。(二)对责任路段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占道进行棋牌、麻将消遣和乱停乱放车辆、乱搭蓬架、乱贴乱画、散发小广告、乱扔乱倒垃圾、乱泼污水、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践踏花草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教育、订正。(三)对攀爬树木、市政设施、雕塑作品及任凭横穿大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阻。(四)对损坏市政设施(人行道地砖、花池、路灯、景观灯、灯箱、防护栏、活动设施、观景亭、供水供电设施、绿化花草树木等)行为予以制止。(五)组织相关部门对留宿观景亭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清理、救助。(六)对市政养护、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养城建监察工作进行监督。四、整治时间从年8月14日开头集中整治,结束时间由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一)宣扬发动阶段(8月14日—9月14日)对责任路段进行摸底调查,对管理相对人、经营业主作广泛的宣扬发动,发放市城市管理整治标准宣扬单及联系卡组织人员每天进行巡查,觉察问题准时教育,并做好巡查记录。(二)催促整改阶段(9月15日—10月14日)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问题单位、门店进行再宣扬、再发动,催促自行整改存在问题;对占道经营、乱堆放杂物、乱停放车辆、乱贴乱画等影响市容好环境卫生的,准时觉察准时清理,并做好记录。(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5日—12月14日)制定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规划、建设、工商、卫生、民政、文化等)开展联合行动,集中力量,统一时间,逐项整治。(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15日—12月30日)对责任路段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对成果突出的个人报城市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