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医保局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试行方法的通知,以及市医保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xx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试行方法〉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制定本操作细那么。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有关事项㈠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期限与机构1、符合本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当在每年的登记缴费期内,到以下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⑴本市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当到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⑵其他人员应当到本市户籍或xx市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的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以下简称医保效劳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每年登记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新报入本市户籍人员等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到本市户籍或xx市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所在的医保效劳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㈡由医保效劳点办理参保登记的事项到医保效劳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医保效劳点领取或通过本市医保网站下载xx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表一),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参保登记人员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16周岁以下尚未领取身份证的人员除外,下同)、户口簿。2、本市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证、xx市居住证、办理〈xx市居住证〉通知书。3、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市城镇户籍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其子女另需提供出生证。第2页共8页4、有关人员除按规定提供上述证件及材料外,根据个人情况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⑴处于就业年龄未就业的,需提供本人的劳动手册;⑵因残疾辍学的,需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⑶因大病医疗辍学的,需提供区县少儿基金办公室出具的大病医疗有关证明;⑷尚未报入本市户籍的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及其父母的户口簿;⑸城镇重残人员,需提供经民政部门审定的xx市城镇重残人员纳入根本医疗保障申请表。㈢由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的事项由本市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人员,应当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有关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参保登记人员(或家属,下同)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及材料:1、本市户籍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2、持有xx市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