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一、请假种类及规定:1、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前方可休假(急诊除外),无相关证明按事假处理。3、婚假。鉴于教师特殊工作,鼓励教师在寒暑假举行婚礼,其他时间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5天(不含双休日)。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5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3天,市外可增加一天;省外可增加两天。其他亲属关系可请假1天,超过标准按事假计算。5、产假。女教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含假期)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1、学校行政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当日值班领导批准,1天以内,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教导处批准、请假1天内由当日值班领导批准,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一周以内报校办领导批准,一周以上事假、一个月以上病假交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校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办公室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前方可离校休假。第2页共3页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三、考勤管理: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2023分钟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按迟到、早退计算,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超过一节课,按旷工处理),有课的迟到、早退2023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超过2023分钟的作旷课处理,旷课一节扣款50元。3、教师有事必须书面请假(或带假不作为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级部负责人签批,请假按一节课扣款2元计算。半天以上由级部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