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人民法庭调解室工作经验介绍——xx县法院民事调解工作情况介绍近年来,随着群众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和经济社会开展变革的不断深化,诉至法院的民事案件越来越多,群众对法院的期盼越来越高,审判、执行和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社会和谐稳定面临的挑战与日俱增。如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xx县法院从202223年开始,积极探索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拓展民事纠纷调解范围,创新民事纠纷调解方式,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年来,共指导或参与诉前调解案件八百多件,调处民事诉讼案件两千多件,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由202223年的63.55%上升到2023年的78.30%,平息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赞誉,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现将我院开展民事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一、转变观念,树立能动司法、超前效劳新理念。传统司法理念认为,法院工作坚持“不告不理〞,只能被动等待当事人起诉。实践证明,这种被动司法的观念,已经影响和制约法院的审判工作。当很多纠纷起诉到法院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已经十分锋利,化解的难度加大,加上群众的诉讼法律知识不多,证据意识不强,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或者证据灭失,原本“有理〞的官司也不一定能打赢,而简单裁判下去,极易引起当事人缠诉、缠访。如果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到法院打官司之前,既减轻群众诉累,也有利于减少执行难案,还有利于缓解涉诉信访压力。为此,我院及时更新理念,变被动等案为能动司法,变“冷面判官〞为超前效劳,主动承接矛盾化解的责任,把工作着力点前移,做在矛盾纠纷的初发期,做在起诉到法院之前,使诉前调解工作成为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有效途径,尽可能减少当事人之间对抗,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二、搭建平台,创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新模式。当前,法院工作与群众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方第2页共12页面,主要表现为:1到法院打官司的程序比较复杂,耗时费钱,群众诉讼负担较重;有的官司打赢后,难以执行到位;当事人对裁判不服,反复申诉信访。对于这些问题,如果不妥善加以解决,就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此,我院及时向县委汇报,提出构建诉前调解工作机制设想。202223年4月,县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批准我院关于设立人民法庭调解室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