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生效日期:2023年9月25日制定日期:2023年8月1日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提高医疗质量,遏制医疗效劳过程中乱开药、开高档药、开大处方等不正之风,遏制药品回扣,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标准药品使用,特制定我院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一、工作原那么建立健全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工作制度,有方案、有重点、连续性的进行监测,掌握药品使用动态,分析药品使用合理性,查找用药中的异常现象,建立药品动态用量发布渠道和超常预警公示渠道,做好监测和超常预警公示记录。二、动态监测对象本院内使用的所有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其中抗菌药物、新特药及中成药为重点动态监测对象。三、药剂科负责每月对使用数量、总金额排名前2023位的药品(重点是抗菌药物,溶媒及电解质类药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按科室、医生进行综合分析,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四、药剂科负责根据药品用量动态,对超常用药现象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建议,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并在科主任会议上进行反响。五、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结果与分析情况,具体措施如下:1、预警。对近两个月内用量及使用金额排名前三名、对院内个别科室异常使用情况被列入预警、监控的药品,由院领导口头预警并密切监测,对药品供应商予以警示。2、限制使用。对连续3个月药品使用量增长幅度过大、临床又必须使用的品种,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提高处方职务级别,限制该品种初、中级职称医师使用。第2页共16页3、暂停使用:(1)对有投诉举报的药品,在调查期间暂停使用;(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前2023名的药品中连续3个月出现超常增长、有可疑促销行为的品种,经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对药品供应商给予严重警告,并暂停使用;4、停用。对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停用该药品,库存药品一律退货。对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处理。5、处方监控:药剂科以抽查的方式,对单张处方金额大于500元的“大处方〞、普通门诊处方用量超过7天和慢性病处方超过一个月用量的处方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进行院内公开点评,对于开具违规处方的医生根据我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处方管理方法实施细那么进行处分。6、对特殊病人需申请采购目录外药品,临床科室必须写明预计需使用的数量,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