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原产地证申请指引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以下简称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仪器设备科学管理,保障检验检疫业务工作及科研正常进行,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方法的规定,结合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是指用于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各处室、分支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检验、检疫、科研等方面的仪器设备。第三条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管理的原那么是。统筹管理,科学配置,资源共享,提高绩效。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单台购置金额在2022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规划、方案、购置、验收、计量、使用、维护、维修、报废及运行平安管理等工作。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检验检疫系统的仪器设备由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实施统一管理,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科技处(以下简称科技处)是检验检疫系统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二、制定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三、负责提出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年度购置方案,会同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财务部门安排仪器设备购置资金的使用,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四、完成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各项设备管理工作任务,定期向总局汇报设备管理工作情况;五、制定和更新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管理方法,负责对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对分支机第2页共7页构的设备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六、负责对各部门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的培训及技术交流工作;七、负责会同财务部门编制检验检疫系统的仪器设备购置方案;并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登记、计量、使用、维修、调拨、报废和平安等方面工作的管理工作;八、负责对检验检疫系统检验检疫仪器设备综合管理平台运行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登记数据及时、标准、准确;对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状况和使用率催促检查;协调和组织检验检疫系统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工作。第七条各单位、各部门应有1名分管本单位的仪器设备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仪器设备的变更、报废的管理和上报工作;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