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外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地域经济协调开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意见。一、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一〕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突出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的要求,充分发挥利用外资在我市经济开展、城市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一是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加大对重点在谈、在建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全市利用外资总量稳步增长;二是进一步拓展引资领域,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产业结构;三是以推进境外签约项目落地及现有项目增资2扩股为手段,做好外资项目注册工作,扩充合同外资储藏;四是利用好境外资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开展需要到境外上市,推动我市境外上市取得实质性突破。〔二〕任务目标。不断加大对现有利用外资资源的开掘和整合,力争每年新批外资项目30个,确保其中合同利用外资过1000万美元项目3个以上;加大对拟境外上市企业的帮扶力度,力争2023年境外上市实现新突破,十二五期间全市境外上市企业初具规模;抓好在建、增资、并购等外资项目的资金到位,确保利用外资年增长10%以上。3二、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实现利用外资新突破〔一〕完善境外招商机制,在引进外资大项目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明确引资重点,按照“提升港台,深化日韩,突破欧美〞的战略布局要求,以世界500强、大型跨国公司为目标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定向定点招商、小分队招商,确保招商目的明确,突出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招商层次,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对我市煤化工、机械制造、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城市建设等领域项目进行筛选和包装,确保以上行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专门定点招商,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带队推进,切实发挥外资在我市培植4机械机床、煤化工两个千亿元产业集群,打造工业企业的“百亿航母〞、“十亿板块〞、“亿元群体〞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拿出优势项目吸引境外资金,对于有意向的项目由责任单位进行跟进,项目成熟后由市政府进行帮扶,明确责任,层层推进。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及经济开发区要充分做好外资项目的承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引进外资优惠政策,在外资项目税收、收费等方面给予倾斜,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先供给土地。着重做好境外签约项目的推进工作,前期项目筛选要以成熟在谈项目为主,防止意向5型项目签约,项目在签约后4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