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方案大屯营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23)67号)、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湘办发(2023)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整合村级纪检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三方力量,构建起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一体化监督模式,切实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缺位、虚位、越位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为目标,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标准村级权力运行为核心,不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二)根本原那么。1、村务监督委员会能真正发挥作用,不流于形式;2、不增加村级工作负担和财务负担;3、人员大稳定、小调整。(三)工作目标。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权责明确、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二、重点任务(一)标准建设好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1)机构简况。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那么上由党员担任,其中应当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提倡老中青搭配。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接受镇纪委和村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以镇纪委为主。(2)准入标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②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全年常住在本村(社区);③熟悉村情,协调议事能力强,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④年龄原那么上在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限定,身体健康。⑤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选审查严格按照村级组织成员“九不选〞要求进行,不得把“两委〞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安排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3)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产生实行“两推一选〞。镇纪委、村党组织要把好人选关,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023年2023月底之前完成全镇所有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标准建设,对符合标准、运转良好的,应标准管理,对明显不符合标准的、运转不正常的应依法依程序重新改选。(二)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1.监督民主决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村支两委成员会议,主要监督“四议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