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村规民约规定根据国家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维护国家集体、个人的三者利益,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主义精神的建设,推进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地方稳定,构建和谐的北门村。让村民自觉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的村民自治组织,经第三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代表会议讨论制定适合本村的以下村规民约。一、村民的职责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的文明村民。2、自觉服从村委会,村民小组的集体领导,遵守村、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向村、组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村、组的各项工作。3、关心国家、热爱集体、正确摆放好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不做有损国家,集体和邻里之间利益的事,积极支持国家、集体的建设开展。二、村民应尽的义务1、自觉遵老爱幼,保护老年人正当的合法利益,要赡养老年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虐待老年人和不赡养遗弃老年人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2、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健康的新风气,要相信科学,反对不正当的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要开展婚事新办,丧事从俭,推行殡葬改革,决不允许在承包的土地上葬坟、挖塘取土栽树。3、认真遵守婚姻法,不到法定年龄不结婚,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结婚。4、不准在承包的土地和自留地上面栽树取土,村民要服从国家政府的建设开展。5、开展团结互助,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新风气,搞好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相处,创立更多的“五好家庭〞、“双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积极努力创立平安村,共同构建和谐的北门村。三、村民要自觉执行方案生育政策1、认真遵守国家制度的方案生育国策,提倡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只生一孩,严格控制二孩生育,坚决制止超生现象出现。2、对不按政策办理有关生育二孩手续的村民视为超生,除各级政府罚款处理外在三年内取消全户人口的年终分配,只享受粮田分配。3、对符合生育二孩的村民应先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再怀孕,如是先怀后办理手续的一律视为抢生。应按抢生处分后才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四、户口管理1、凡属在方案外生育或是因什么原因照顾生育二孩的村民,除交各级政府的人口管理费外,需在本组落户的必须一次性交给本组户口管理费2023000元,属独生子(只有姑娘招进女婿符合生育二孩的交x元)才办理落户手续。2、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