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林业标准化工作管理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全省林业生态体系与产业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标准化管理方法、XX省地方标准管理方法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林业标准化工作,主要是指草拟和修订林业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林业国家标准、林业行业标准和林业地方标准,促进林业生产企业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对林业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第三条凡以下需要统一的林业技术要求,尚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需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的,应当制定林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一)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保障人体健康、人身与财产平安、生态平安与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二)林业(含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等)调查、勘查、监测、规划、设计的技术要求和方法;(三)森林抚育、间伐与主伐施工作业及其验收的技术要求与方法;(四)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荒漠资源经营、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的技术要求与方法;(五)林木种苗培育的技术要求与方法;(六)林木种苗、木材及其它林产品、野生动植物的检疫、检验技术要求与方法;(七)林业生产所需原料、材料以及林业行业特有的药品、设备、机具的技术要求;(八)木(竹)材、木本粮油、森林食品、森林植物提取物等林产品、林木种苗的质量、平安、卫生要求和试验、检验方法以及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与方法;(九)木(竹)制品及其半成品耗材折算的方法与技术要求第2页共8页(十)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原产地保护的技术要求与方法;(十一)数字化林业与信息化管理技术要求与方法;(十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技术要求;(十三)森林公园与景观资源调查、规划、设计、保护、开发利用与森林生态旅游功能效劳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十四)森林资产评估的技术要求与方法;(十五)林业生产定额;(十六)林业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与转化的技术要求与方法(十七)其它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第四条技术尚在开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开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尚不能制定为地方标准的,可制定地方林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第五条林业地方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以下标准为强制性标准:(一)木本粮油、食用性森林产品卫生与森林食品标准;(二)用于林木种苗、森林培育、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