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统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方案为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严厉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决定在全县开展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活动。为切实搞好这次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检查目的这次统计执法检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认真细致的执法检查工作,全面了解统计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统计,推动统计改革和开展;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阔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气氛;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批迎风作假的责任人,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检查对象(一)组织领导统计工作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二)组织实施政府统计调查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机构、有关部门;(三)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三、检查内容(一)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及其查处情况,重点检查年以来发生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1.对各乡镇(街道)、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失察等问题。2.对乡镇(街道)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3.对统计调查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4.认真检查是否存在阻挠、限制或干扰统计执法检查,是否存在统计执法机关不作为,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问题。(二)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重点检查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依法领导统计工作,设置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特别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必要保障等情况。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统计执法大检查从6月份开始,到9月10日结束,分为发动和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案件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一)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6月25日)在这一阶段中,各单位各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成立统计执法大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