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清制拾遗清宫选秀制度作者橘玄雅洗桐女史前言秀女制度一直是清代制度里面比较被关注的话题,作为清代宫廷婚姻的主要来源,被各种小说、影视剧所表现,但是其中错谬不少,我们就此时机,把选秀的整体来科普一下。选秀的两条路根据出身的不同,清代选秀根本上是两条路,对应两种不同的结局。第一条路,是正身旗人选秀女。所谓正身旗人,指的是八旗内的非包衣以及非家奴旗人,有正式的旗籍。正身旗人参加选秀,选中者为“秀女〞,封与主位的身份,是后宫的主要来源。如晚清的瑾妃(端康皇贵妃)、珍妃姐妹,即是在选秀中选之后,直接封为“瑾嫔〞和“珍嫔〞。第二条路,是内府包衣选秀女。所谓内府包衣,指的是XX县区、正黄旗、正白旗这三个旗的包衣。内府包衣参加选秀者被称为“内府三旗秀女〞,而选中者为“宫女〞,文献上那么写作“宫女子〞或者“官女子〞。不过由于清代文献里一般统称八旗秀女、内府三旗秀女为“秀女〞,所以经常容易混淆。这些宫女大多数都是在宫廷进行伺候工作,一般要工作2023年左右,在25岁(雍正时定例)的时候便可以离开宫廷自由婚配(年龄根据情况有大有小)。而极少数的宫女会因为各种原因得到皇帝的宠幸,从而得到低级的封号(容许、常在),然后渐渐在后宫的等级上升迁。这两条路,由于是由出身界定的,所以不能混淆。不可能出现“选秀女不成去选宫女〞的情况。二者差距也比较大,我们列表表达以下。另外还有一些在具体流程上的区别,我们在下面具体表达。八旗秀女局部概述清代八旗的选秀,是清代后宫来源的主要局部,这是与满洲皇帝的统治思维一贯的,清代统治者也希望借此举动可以保证宫廷血统的稳定。在逐步制定的选秀制度之下,形成了对八旗第2页共6页女子的一定控制力。按照清代制度,旗下的女子,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父亲的职官)便必须参加选秀,只有经过了选秀“撂牌子〞之后,才可以由家里自由婚配与其他人。就算是因为生病或者服丧而没有参加选秀,也要被记名并且参加下一届的选秀,总之这个是很难逃过的。换而言之,清代大局部旗人女性都有过选秀的经历,这也是选秀制度重要的地方。不过由于清代宫廷制度较严,旗人女子一旦选秀入宫便不能和家里联系,幸福堪忧,故而清代有相当一局部旗人世家都不希望自己家的女子选中,这从旗人笔记内留下的大量“贺妹"撂牌"〞内容的诗作可以看出来一些侧面。具体流程1.旗人的女子,但凡符合要求的,到了13、14岁,就要报名佐领,然后上报都统、户部以“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