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天津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在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须以创新精神推动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下文是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欢迎阅读。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全文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开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居民村民自治、优质效劳、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并与开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第三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方案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方案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公民方案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履行人口与方案生育综合治理的职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方案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第二章人口开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开展规划,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国和本市的人口开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开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的人口开展规划,制定相应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人口与方案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第2页共9页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人口与开展综合决策,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方案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年度考核,将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作为考核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各级人民政府对在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考核指标的地区、单位,不得被评为综合性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方案生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财政投入方案生育的年人均事业费应当到达或者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状况不断提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