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响应分级根据突发事件参加人数、涉及欠薪金额、影响大小、危害程度及我区实际情况等,现将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三级响应。Ⅰ级(特大)。现场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包括本数)或涉及金额20230万元以上(包括本数),到市、区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50人以上,但行为剧烈,影响巨大;或涉及到全区性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非法罢工、游行以及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须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Ⅱ级(重大)。20人以上(包括本数)50人以下,到市、区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20人,但行为剧烈、影响较大;或牵涉到多家单位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申请罢工、游行行为;或有可能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等行为。Ⅲ级(一般)。5人以上(包括本数)20人以下,到市、区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其他在本区发生的,经研判不会引发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三、区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一)先期处置遇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首个接待单位要认真摸清当事人情况,听取当事人反映,稳定当事人情绪,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研判事件的性质和级别,立即或书面通知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通知的内容为。发生的地点、涉案单位名称、发生时间、涉及人数、诉求内容等。(二)分级响应1、发生Ⅰ级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要及时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逐级上报至区委、区政府,并通知有关单位。对发生此类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带队,会同事发地乡镇(街第2页共7页道)分管领导带队人员,15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有关单位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2、发生Ⅱ级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要及时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通知有关单位。对发生此类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带队,会同事发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2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有关单位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3、发生Ⅲ级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要及时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通知各有关单位。对发生此类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指派人员,会同事发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有关单位在45分钟内到达现场。(三)应急处置在处置事件时,一切以维...